【轉知】公平會函宣傳防範詐騙及投資虛擬貨幣不得以廣多層次傳銷方式推廣、銷售虛擬貨幣,請查照。
公平交委員會書函 中華民國114年1月10日發文字號:公競字第1141460063號 主旨:為落實行政院各部會共同打擊詐欺行動,防制不肖犯嫌利用多層次傳銷進行投資虛擬通貨,請轉知所屬會員及傳銷商不得以多層次傳銷方式推廣、銷售虛擬貨幣,請查照。 說明: 一、按虛擬通貨(或稱虛擬商品、虛擬資產等)非我國法定貨幣,不具廣泛流通性,常涉及詐騙及洗錢等不法風險,亦無投資人保護機制,故購買虛擬通貨本質上屬於高度風險之投資行為,與多層次傳銷著重於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之目的相違,故虛擬通貨不得作為多層次傳銷商品或服務之標的。 二、為打擊詐欺及防制多層次傳銷進行投資虛擬通貨之不法情事,請貴會協助透過網站及相關管道轉知所屬會員及傳銷商,不得以多層次傳銷方式推廣、銷售虛擬通貨,以免造成財產損失或觸法,本會亦已將其列為業務檢查重點。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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