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重道遠,全力以赴
「過去30年,傳銷豐富了我的人生;未來3年,是我回饋產業、奉獻自己的時候了。」
傳銷為我創富30年,我為傳銷奉獻3年。
─古承濬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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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台灣的傳銷業有兩件大事發生,首先就是年初總統頒佈施行「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該法取代了原有的「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兩者之間雖一字之差,舊的稱”辦法”,新的叫”法”,但法律的位階卻大大地提高了。從原來只是附屬在「公平交易法」的「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獨立出來,成為傳銷產業的專法。不但如此,新法的第38條還規定須設置一個叫「保護機構」的新法令,其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對傳銷商的權益有一個保護,即是,當傳銷商的權益受到傷害時,這個機構就可對其提供更為具體的實質協助。由此可見,政府對傳銷產業的關切可說是用力甚深,尤其是「保護機構」的籌設,還是全球傳銷產業的首例。
以上所述的這兩件大事,就像傳銷產業天空的兩道巨大春雷聲響、然後下了一場春雨般,意謂著傳銷業將有一番新風貌–首先是「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施行。政府調整了傳銷產業的遊戲規則,特別是對不肖業者的重大違規,除了最高一億元的罰金外還將三年以下的刑罰提高到七年以下以及保護傳銷商的「保護機構」的設置…等等。影響所及將督促業者自清自律、提高自我要求以健全其經營品質,如此傳銷商的受害事件也將隨之減緩,社會對傳銷業的觀感也會有正向的提升,讓台灣的傳銷產業的體質更趨健康。
其次是公會的成立。公會成立後傳銷業界就有了一個平台,這個平台可以吸納整合資源(人物財力),平台的觸角就更有力道可延伸到產、官、學、媒(體),延伸到社會甚至到國外。比如整合傳銷業界意見向政府反映,以爭取利於傳銷產業發展的政策制訂;比如在公會體制架構下,募集培訓成立社工大隊,參與公會舉辦的社會公益活動或支援外部團體,以建立傳銷業在社會的正面形象;比如舉辦跨國的傳銷論壇,以掌握國際傳銷市場概況,利於台灣業者開拓海外市場並提升台灣傳銷產業的競爭能力;比如在大學設傳銷科系及開傳銷課程以培育傳銷管理專才為業界所用…。
傳銷產業在台灣的土地上耕育了30多個寒暑,歷經朝露也受過冬霜、有花團錦簇也見花謝蒂落。於今,春蟄響雷就該是翻土潤養之刻,於今,在傳銷產業發展進程的歷史轉折點上,我們在此埋首耕犁,來年,產業新局的軌跡上,將垂留汗嘖印記。這,是一份榮耀,這,更是一份責任,畢竟,我們都須在“這”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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