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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為落實行政院各部會共同打擊詐欺行動,防制不肖犯嫌利用多層次傳銷進行投資虛擬通貨,敬請會員轉知所屬傳銷商不得以多層次傳銷方式推廣、銷售虛擬貨幣,請查照。
主旨:為落實行政院各部會共同打擊詐欺行動,防制不肖犯嫌利用多層次傳銷進行投資虛擬通貨,敬請會員轉知所屬傳銷商不得以多層次傳銷方式推廣、銷售虛擬貨幣,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公平交易委員會111年8月5日公競字第111011237號函辦理。
二. 按虛擬通貨(或稱虛擬商品、虛擬資產等)非我國法定貨幣,不具廣泛流通性,常涉及詐騙及洗錢等不法風險,亦無投資人保護機制,故購買虛擬通貨本質上屬於高度風險之投資行為,與多層次傳銷著重於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之目的相違。
三. 為打擊詐欺及防制多層次傳銷進行投資虛擬通貨之不法情事,公平交易委員會亦已將其列為近期業務檢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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