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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司法院為宣導國民法官制度,刻正推行「國民法官制度工商、人民團體合作推廣計畫」(如附件函說明),請查照。
主旨:函轉司法院為宣導國民法官制度,刻正推行「國民法官制度工商、人民團體合作推廣計畫」(如附件函說明),請查照。
說明:依據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110年8月17日全商會字第110000265號函,原函司法院秘書長110年8月4日秘台廳四字第110024446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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